各汽车租赁公司:
根据《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(试行)》宜车改组发〔2019〕1号文件精神,宜昌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拟就2021-2023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协议供应商进行比价采购,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。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宜昌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2021-2023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协议供应商。
二、采购内容:
轿车、商务车/越野车、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租赁供应商。
三、供应商资格条件:
(一)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。
(二)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:
1.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,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;
2.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产权必须属于供应商所有(非私人车辆挂靠),车辆合法有效,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;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保且每座不低于50万元,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。租赁的中型、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,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营运险;
3.租赁车辆性能良好,品牌型号基本相同,且行驶里程不超过8万KM。;
4.车辆驾驶人员须具备五年(含)以上驾龄,且与供应商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;
5.能在60分钟内响应并安排租用车型到指定场地。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:
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,2021年1月18日17时00分报价截止。
五、报价文件组成
(一)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报价表、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、单位完税证明、公司从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、车辆统计表及车辆照片、机动车行驶证、保险证、驾驶员统计表、汽车经营许可证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。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。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,并加盖骑缝章。密封完好。
(二)各类车辆租车价格、品牌型号等。报价须在《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宜车改组发[2019]1号)中确定的租赁限价标准以内。
(三)租车合同范本。需在合同中明确保险的险种、保额及双方权利义务。
(四)报价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报价人自行承担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。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。不管比选结果如何,采购人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。
六、报价文件送达地点:
宜昌市体育场路27号教育局5楼5004室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价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李忠涛
联系电话:15997656770
附件:1.响应函:https://img.yichang.gov.cn/upload2020/2021/0113/20210113032635998.doc
2.报价表:https://img.yichang.gov.cn/upload2020/2021/0113/20210113032746341.docx
宜昌市职业技术教育表研究室
2021年1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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